海南,祖国南端最大的岛屿省份,古称琼崖。据明代《正德琼台志》记载,海南岛在唐虞三代称为“南服荒缴"(缴:边界),在秦代称为”越郡外境“。这说明海南岛在当时为祖国辖区荒远的边界。
建置沿革
秦:秦设南海、桂林和象3郡,其时海南为象郡外激。
西汉:西汉元封元年(前110年),在海南设珠崖、澹耳2郡16县。从此,海南正式列入中国版图。东汉建武十九年(43年),复置朱崖县,属合浦郡。
三国:吴赤乌五年((242年),在雷州半岛南端的徐闻复置珠崖郡,领珠官、朱卢、徐闻3县,属交州。
晋:太康元年(280年),省珠崖郡入合浦郡,朱卢县改为袱帽县。堆唱、朱官2县,属合浦郡。
南北朝:梁武帝大同年间(535年一546年),冼夫人向朝廷请命,以汉澹耳郡地立崖州,属广州都督府。《北史》《隋书》均载:“海南澹耳归附者千余恫110,是为“海南”一词的最早出处。
隋:大业三年(607年),改崖州为珠崖郡;大业六年(610年),析出珠崖郡一部分,增置澹耳、临振2郡。隋代在今海南境内设有珠崖、澹耳、临振3郡,辖12县,属扬州。
唐:贞观元年(627年),设崖州都督府,辖崖州、澹州、振州3州13县;贞元五年(789年),停崖州都督府,设琼州都督府,辖琼、崖、澹、振、万安5州23县。海南称“琼”自此开始。
北宋:北宋开宝五年(972年),岛北部崖州并入琼州,岛南部振州改为崖州,至此,海南境内设琼、崖、澹、万安4州13县:熙宁六年(1073年),设琼管安抚司,为海南最高行政机构,辖昌化、万安、珠崖3个军,属广南西路。
南宋:南宋绍兴六年(1136年),废昌化、万安、吉阳3个军为县;绍兴十三年(1143年),复万安、吉阳2个军;次年,复昌化军(后改为南宁军)。至此,海南行政建置为琼州和万安、吉阳、南宁3军10县。
元:至元十五年(1278年),设琼州路安抚司,属湖广等处行中书省;天历二年(1329年),升定安县为南建州。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后,设乾宁军民安抚司和南宁军、万安军、吉阳军、南建州,属广西行中书省。
明:洪武元年(1368年),改乾宁安抚司为琼州府,吉阳军为崖州,万安军为万州,南宁军为澹州,降南建州为定安县;洪武三年(1370年),琼州府领崖、澹、万3州13县,属广东等处行中书省。
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以前,琼州府领崖、澹、万3州10县,属广东省。三十一年( 1905年),以五指山为界,山北为琼州府,山南为崖州直隶州,均属广东省。
中华民国:民国元年(1912年),在海南设琼崖绥靖处,管辖13县。民国38年(1949年),设立海南特别行政区,同时成立海南建省筹备委员会,直属国民政府行政院,领域包括海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等群岛及其附属岛屿和海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50年5月,海南解放,设立海南军政委员会,管辖琼崖少数民族自治区行政委员会和17市县。1951年4月,成立广东省人民政府海南行政公署,管辖1市16县。1952年7月,成立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1955年,0月改为自治州)。1984年,0月,成立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1987年9月,撤销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1988年4月,撤销海南行政区,设立海南省并将海南岛划为经济特区,直辖19个市县和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2002年,调整海口市、琼山市行政区划,撤销琼山市建置。2012年设立三沙市,全省直辖19个市县。
南疆史事
西汉时期,朝廷派地方官员巡视今南海一带水域。
唐代,将”涨海”(即今南海诸岛)列入中国版图,由崖州都督府统辖;其时,南海水域己成为“广州通夷海道”。在西沙甘泉岛一带已有海南渔民生活居住。
宋代,称南海诸岛为“千里长沙”“万里石塘”,属吉阳军和昌化军巡视范围。白沙津(今海口白沙门》成为“海上丝细之路”中转站。
元代,派天文学家郭守敬到西沙进行天文测量,行使主权;元将史弼曾到“万里石塘”(即今南海)巡视。
明代,郑和七下西洋,巡察“万里石塘”“石星石塘”“万里长沙”(即今南 海诸岛)。正德七年(1512年),立海防营于万州,管辖南海诸岛。其时,海南渔民已持“更路簿”在南海捕捞生产。
清代,两广总督府派遗“伏波”“广金”“璨航”三艘军舰巡视西沙群岛,查明岛屿,5座,命名勒石,并在永兴岛升旗鸣炮,申明主权。
民国23年(1934年),国民政府审定并编印《中国南海各岛屿图》;民国35年(1946年),指派高级专员分乘“永兴”“中建”‘,太平”“中业”等军舰接收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并在永兴岛、太平岛竖碑纪念。
1959年3月,成立广东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委托海南行政公署管理,负责行使西南中沙群岛及其附属海域的主权与管辖权。
1988年海南建省,设立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2012年6月,设立三沙市,管辖西南中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
城镇变迁
海南古代筑城历史,大体可分三个时期:形成期、发展期和高峰期。西汉时期首先从琼北、琼西北沿海地区开始筑城,这是海南城镇的形成期;隋唐时期逐渐延伸到环岛四周的沿海地区筑城,这是海南城镇的发展期;明代以建立卫所和重要军事据点为主,开始大规模筑城并谊及海南岛的各个区域.进入海南古代城镇建设的高峰期。
清末民初,“西风东渐”.骑楼兴建,街区扩大.渐成特色。海南解放后.城镇建设逐渐拓展。建省办经济特区后。海南城镇建设进入蓬勃发展的新阶段。
城镇记忆
西汉以来,历代中原移民不断迁入,海南岛逐渐出现以岭南风格为主的传统民居。清末民初,南洋华侨将各地建筑风格带回海南.海口、文城、铺前、崖城等沿海城镇逐步形成骑楼街区,出现了“琼山会馆”“蔡家宅”“符家宅”等一批具有浓郁南洋风情、中西合璧的特色建筑。
从1950年到1988年,海南城镇建设进入发展新阶段,海口、三亚等主要城市拉开建设骨架。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后,城镇建设进入快速发展的新时期,城市规模逐渐扩大,热带特色现代城市风貌逐步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