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对海南“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进行统一保护、统一修复,确保海南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
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整合归并、优化自然保护地,按照生态价值和保护强度高低,依次将自然保护地分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3种类型。
突出国家公园的主体地位
【保护分区】将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实行差别化管控。 |
强化自然保护区的基础作用
依托现有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形成大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保梅岭等省级自然保护区,重点保护热带雨林资源及其生态系统、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托现有近岸海域自然保护区,整合形成东寨港等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海南麒麟菜等省级自然保护区,全面保护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及相关野生动植物资源及海洋生态系统。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区面积不低于13.47万公顷。 |
发挥自然公园的保护属性
规划建设国家或省级自然公园,确保珍贵自然资源以及所承载的景观、地质地貌和文化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同时为人民提供优质生态产品,为全社会提供科研、教育、体验、游憩等公共服务。形成多种类型的自然公园,面积不低于11.14万公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