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自2021年 9月13 日至 9 月22日(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进行反映。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且客观存在,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接受反映问题电话:
0898-65236032(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监察审计处);
0898-65350550(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组织人事处);
0898-65308020(海南省规划展览馆办公室)。
办公地址及房号:
海南省海口市美贤路9号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704室(监察审计处)、508室(组织人事处);
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区会展楼西侧附楼海南省规划展览馆二楼(办公室)。
海南省规划展览馆
2021年9 月13日